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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頓·重部署】大理州公安局經偵支隊與金融機構召開反假幣工作聯(lián)席會議
時間:2021-09-02 15:17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近日,大理州公安局經偵支隊與中國人民銀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召集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等22家國有、股份制、政策性金融機構召開加強反假幣工作,強化警銀反假幣協(xié)作聯(lián)席會議,就進一步做好防范金融領域重大風險進行研究會商。大理州公安局經偵支隊、人行反假幣部門以及商業(yè)銀行機構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大理州反假幣形勢和假幣收繳相關情況,分析研討假幣犯罪的發(fā)案規(guī)律特點,并就反假幣機制建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進行交流。
會議強調
根據(jù)《2021年大理州反假貨幣宣傳月活動方案》,將反假貨幣宣傳活動與“我為群眾辦實事”有機結合,采用公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開展宣傳,積極推廣反假幣相關知識網絡問答,充分提高公眾參與度和對假幣的辨識度。
會議要求
加強警銀協(xié)作,進一步做好反假幣和防范金融風險工作。
一是要堅持屬地原則。各金融機構網點在發(fā)現(xiàn)2張及2張以上假幣時,應該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直屬金融機構、網點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聯(lián)系,按照機制辦法做好移交工作,發(fā)現(xiàn)假幣犯罪線索要及時與屬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取得聯(lián)系,配合做好線索核查、案件查處工作。
二是要堅持及時原則。發(fā)現(xiàn)假幣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反映,同時,對假幣持有人的情況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并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當事人身份、案件線索核查工作。
三是要堅持依法分類處置的原則。公安機關在受理假幣違法犯罪線索后,要及時開展調查,對有假幣犯罪嫌疑的及時開展立案偵查,對一般的假幣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做到區(qū)分類別、依法處置。
四是要堅持相互配合的原則。加強反假幣工作中涉及假幣鑒定相關事宜與人民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支持配合,警銀雙方要建立并完善聯(lián)系機制,做好假幣線索的收集、反饋與分析,深化警銀協(xié)作,建立更加高效的反假幣工作機制。五是要強化金融風險隱患線索收集、研判、反饋。金融機構發(fā)現(xiàn)可能涉嫌違法犯罪的資金線索后,依托金融機構反洗錢職能優(yōu)勢開展研判分析,完善警銀反洗錢線索核查機制、同步上案機制建設,依托管理優(yōu)勢實現(xiàn)風險防范的效益最大化。
END
編 輯:王 霏
責 編:傅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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